教育的一般原理

一、 教育的一般原理

在“总论”中,福禄培尔阐述了教育的一般原理,既提出了万物有神论,又强调了人的发展和教育适应自然的观点。

1.上帝是万物的统一体。

福禄培尔指出,有一条永恒的法则在一切事物中存在着、作用着、主宰着。这条法则,无论在外部,即在自然中;或在内部,即在精神中;或者两者的结合中,即在生活中,都始终同样地明确与确定。这条支配一切的法则必然以一个万能的、富有生命的、永恒的统一体为基础;同时,这条法则又被人们通过信仰或观察而明晰和全面地认识到。这个统一体就是上帝。他还指出,球体包罗着从同一中心向各个方向扩散开来的一切东西,最清楚地象征一个统一体。球体既是统一中的多样性和多样中的统一性的表现,又是无限多样性的归结和导源到统一性的表现。因此,球体法则是自然事物的根本依据。

人与动物、植物一样,也是上帝的创造物,应当服从于一条永恒的法则。一切事物的命运和使命就是展现它们的本质,也就是展现它们的上帝精神。人的教育就是要激发和推动人有意识地和完善地展现上帝的精神,达到内部和外部的统一,并指明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和手段。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教育,人身上所具有的上帝精神,即他的本质才能得到发展和表现。

2.教育适应自然。

人作为宇宙万物的一部分,具有与宇宙万物一样的发展进程和规律,服从同一条法则。人的力量、天赋及其发展方向、四肢和感官的活动,是按照它们本身在儿童身上出现的必然的次序发展的。因此,对于人来说,重视自然和观察自然是十分重要的。

人的教育必须是适应自然的。从儿童刚诞生起,就必须按照儿童的本性去理解他们和正确对待他们,让他们自由地和全面地运用他们的能力,而不能违反他们的本性把成人的形式和使命强加于他们。例如,园丁在修剪葡萄藤时,如果不是十分耐心地、小心地顺应葡萄树本性的话,那么不管园丁的意图是多么的良好,葡萄藤就有可能由于修剪而被彻底毁灭,至少它的肥力和结果的能力会被破坏。所以,一切专断的、指示性的、绝对的和干预的训练教育和教学,必然会对儿童的发展起着毁灭的、阻碍的、破坏的作用。

适应自然的教育还必须重视儿童个性的发展。尽管在每一个人身上包含着并体现着整个人性。但它在每个人身上是以完全固有的、特殊的、个人的、独一无二的方式得到表现和塑造的。如果每一个人、每一个儿童最独特和最有个性地表现了自己,那么,作为上帝儿女和人类成员的人也已经表现了上帝和人的全部本质。因此,从儿童刚诞生起,就不能把他们当作一个模拟出来的,没有个性差别的复制品,当作某一先辈模样的铸件。

3.人是不断发展的。

宇宙万物是不断发展的,作为宇宙万物一部分的人在其生命过程中也是不断发展的,总是从一个发展阶段趋势向另一个发展阶段趋势迈进。所以,人和人身上的人性应当被看作外表的现象,不能看作一种已经充分发展的、完全形成的、固定的、静止的东西,而应当看作一种经久不断地成长着的、发展着的,永远是活生生的东西,一种永远朝着以无限性和永恒性的基础的目标、从发展和训练的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前进的东西。人为了完成他的使命和实现他的天职而需要经历的发展和训练,乃是一个永久性地连续不断地前进的、始终一贯地从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上升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人的发展中,每一个后继的阶段以一切和个别先行的生命阶段的强有力的、完全的和特有的发展为基础。

因此,那种把人的发展和训练作为一种静止的、完结的、似乎始终仅仅是以更大的普遍性重复着的东西的观点,是一种极其有害的观点。同时,那种把人不断前进的一系列发展的阶段划分明显的界限和造成截然的对立,从而完全忽视持续不断的进步、活生生的联系和生活的本质的观点,也是一种十分有害的观点。因为这些观点会给人的发展带来无法形容的不幸、阻碍和干扰,会给教育者带来几乎不可克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