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学的基础
赫尔巴特指出,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就是学生的可塑性。作为一种科学,教育学是以实践哲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前者说明教育的目的,后者说明教育的途径、手段与障碍。
实践哲学是教育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实践哲学就是所谓的伦理学,也就是说德行是整个教育目的的代名词。它是一种内心自由的观念,反映了明智与意志的关系。当明智与意志两者分别实现了之后,在道德本身的作用下实现两者的结合,成为人身上根深蒂固内心自由的观念,达到道德培养的教育目的。这种道德培养主要集中在“内心自由”、“完善”、“仁慈”、“正义”和“公平”五种观念方面。其中,所谓“内心自由”,指的是一个人有了正确的思想,就能遵照道德规范行事,把自己偏离“善”的方面努力纠正到“善”的轨道上来,使自己的意志同真、善、美的判断一致起来。所谓“完善”,指的是一个人调节自己各种意志,作出正确判断的一种尺度,而趋向完善,在任何地方都是首要任务。这种观念之所以重要,因为有了这种观念,学生就会不断努力使自己得到更高的教育,受到多方面的培养。所谓“仁慈”,是指绝对的善。有了这种观念的人,就能避免一切会导致恶意的刺激而与人为善。所谓“正义”,就是克服与人争吵。学生只有对争吵作出反省,对正义的尊重才能得到巩固。所谓“公平”,就是给善与恶的行为以应有的回敬。与教育性的惩罚不同,这种在公平之下的惩罚是教育者人为的,但在惩罚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其尺度,使受惩罚者对所受的惩罚视为正确的而且愿意接受。总之,只有在上述这些观念都得以很好地实现时,教育才可能达到道德培养的教育目标,这是教育学的实践哲学基础。
赫尔巴特还指出,心理学也是教育学至关重要的一个基础。在生活中,人们总会发现儿童身上出现的各种现象,这些现象提醒人们去认真地认识儿童,从而更好地教育儿童。在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可以见到若干众所周知的心理学名词,诸如记忆、想像、观察等。在人的意识中,观念与观念之间存在着排斥或组合的活动。各种观念若是对立的,就会相互抑止。但这种抑止不会使某一种观念完全消失,而会在一定的启发下再现和联结。正是观念的这种可塑性成为了教学的主要条件。在对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之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基本的教学原则:首先,因为学生害怕惩罚的心理会对他们的学习起作用,所以,在教学中强调监督和管理是很重要的。其次,因为可塑性依赖于已经获得的观念之间的关系,所以,教育的关键必须密切与已经进行的教育结合起来,体现了一种循序渐进的原则。第三,为了更好地了解每个学生的可塑性,教师就必须观察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生的表达以及课余情况,通过这些观察来确定教学题材以及教学形式。第四,学生已有的观念群中有两个主要来源:经验与交际。而这两个来源并不是完美的,所以,改进学生的观念是很迫切需要做的事情。第五,因为教学是否以及如何被接受、被吸收始终是难以确定的,所以,为了减少这种无把握的程度,我们必须经常注意使学生产生一种与教学相合拍的心理状态。总之,因为以上教学原则的确定都要或多或少地依靠心理学理论,所以,心理学是一门重要的科学。它应该从哲学与生理学中分离出来,行使其自己的使命,成为教育学的心理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