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教育年龄分期

三、论普通 教育年龄分期

赫尔巴特指出,教育者的工作是一种连续不断的工作,它应该同时照顾到各种关系,始终使未来的工作与过去的工作保持联系。所以,应该按年龄阶段的次序来阐述教育的作用。

普通教育可以分为四个年龄阶段进行:

一是3岁前的教育。在这一阶段,对儿童身体的照料应该放在一切工作之前。尽管智育是极其重要的,但对儿童进行智育的时间分配应视其健康情况。为了使儿童获得四肢活动的练习,应该通过无害的方式为儿童自己的活动提供场所。既不要把儿童当做玩偶,也不要听任儿童来摆布。从儿童早期起,就要认真细心地对他们进行语言教育。

二是4岁至8岁的教育。在这一阶段,仍然要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应该研究儿童的个性,给他们尽可能多的自由,使他们能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特别要使他们养成好的习惯。在教育儿童时,应该对必要的严格辅以宽容,而对宽容辅以和蔼可亲。应该激发儿童提问,以便为今后的教学工作打下基础。在这一阶段的后期,可以对儿童开始初步的综合教学、阅读、书写、计算、最容易的组合、初步的观察练习以及简单的绘画。

三是少年期的教育。在这一阶段,教师不能忽视教学与感性活动的联系。教学应该按照各种个性,既在内容方面又在形式方面作出相应的分类。孤立地从各种角度出发编制广泛的、内容丰富的课程,对儿童的个性是没有什么帮助的。在教学中,应该采用正确的基础教学方法。从教育方面来讲,需要对学生讲解概念,同时进行管理与训育。应该注意,学校教育必须为家庭教育留出必要的时间,家庭作业通常不应该占据大量的时间。

四是青年期的教育。在这一阶段,教学的作用主要基于青年人自己对于维持学习与继续学习的重视程度。与此同时,有义务坦率地告诫青年人对自己提出严格的道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