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学的性质和方法
涂尔干对教育学的定义和对于教育学研究方法进行探讨,仔细区分了“教育”和“教育学”这两个概念。
1.教育学的性质
涂尔干指出,“教育学”与“教育”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教育通常是使用言语和付诸行动来持续不断地塑造儿童。教育学则是用来反思教育现象的某种方式;构成教育学的不是行动,而是理论。教育学既不是教育,也不能取代教育的地位。
教育学研究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科学,是因为其具备了三个特征:一是教育学研究的现象是一种可以被证实、选择和观察到的社会事实;二是这种事实本身具有充分的同质性;三是教育学研究是为了了解这种事实。
教育学探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与教育体系的起源有关的研究,即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选择特定国家或民族的教育体系,从理论上解释教育制度的确立过程。二是与教育体系的功能有关的研究,即根据科学的统计资料来考察当前的教育制度的运行情况。
教育学不同于纯粹科学的特点在于,它同时具有艺术和科学两方面的特征。教育学的艺术性表现在,它包括从事教育实践的教育者在专业活动中所获得的许多实际经验。一名优秀的教师可能知道怎样去做具体的事情,却经常无法提供能够证明他所采取的行动步骤的理由。相反,教育学家也不一定具有从事实际教学工作的能力。教育学家在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从科学理论的角度论述教育理论的,而是通过他所熟悉实际的教育活动来构建一种理想。一方面,在这种理想中包含了教育学家处理教育问题的各种专业技能;另一方面,对于这种教育理想的论述在表达方式上却是理论形式的,是概念的组合,并具有一定的科学特征。
总之,教育学是实践性的理论。它不是研究教育体系,而是通过对教育体系的反思,为教育者的活动提供具有指导意义的观念。
2.教育学的研究方法
涂尔干指出,教育学是用心理学和社会学的成果去寻求教育活动或教育改革原则的反思性工作。就从科学的角度研究教育学来讲,心理学和社会学是两种可能的研究途径。
教育学研究方法主要有:一是教育学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解释教育体系;二是从教育学自身历史发展中借鉴尽可能多的研究方法;三是通过心理学研究,特别是集体心理学研究,来确定在特定时期中教育应该实现目标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