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的动力

二、 教育的动力

马里坦还讨论了教育的两种动力要素,即学生的主动性与教师的教学艺术。他的论述从教育应培养的学生的基本性情和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两方面来进行。

1.教育的动力因素。

马里坦认为,教育的动力因素包括学习者(即学生)自身思想的自然活动及教师的理智引导等两方面的内容。二者之间,以学生内心的主动性发挥为主要动力因素;而教师虽具有相当的影响和作用,他们所发挥的作用相对于学生因素而言,只能是附属的或处于第二位的。那么,学生的主动因素或主体性因素具体究竟指什么呢?马里坦指出,学生因素应集中强调儿童自由和儿童内部活力的获得等方面。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教师对于学生有相应的道德权威。但这种道德权威不是别的,而仅仅是成人对年轻人自由获得的责任。因此,这种自由观念体现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必须着重于个体人的发展和解放问题,最终达到个体人的自我完善。这就是学生因素对教育发展所带来的促进和推动。

2.儿童性情的培养。

马里坦从学生内心自由的培养出发,提出必须培养学生相应的性情和品质,这种性情和品质的培养是完成教育任务的基础和标的。

(1)对真理的热爱。热爱真理是任何智力本性的主要特质及趋势。表现在儿童身上也不例外,需要从小加以培养。

(2)对善、正义以及英雄特质的热爱。对于儿童来讲,这是一种十分正常和自然的情感。

(3)对于生存或生活的简化与开放的态度。这种性情有助于学生轻松地去面对生存中所面临的复杂环境,有利于他们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去处理生存中的种种问题。这也有助于儿童自然健康地成长。

(4)对工作精益求精的态度。这种工作态度的培养主要包括培养学生对所从事工作的尊重;培养他们对所从事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这种品质的获得将有利于推动人自律精神或气质的养成。

(5)学生的合作意识。这种意识就犹如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存在挫折一样自然,因此必须予以培养。

3.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

除了以上对学生动力因素进行论证外,马里坦紧接着提出教师和教育管理者还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规则。

(1)无论是教师还是教育管理者都要有意识地去培养那些能够使学生思想不断成熟和完善的基本品质或性情。教师真正的教学艺术在于使儿童关注他自身的资源和潜力,从而调动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的顺利开展。

(2)关注个体内在的潜意识精神动力因素的养成。换言之,就是强调教育影响的内在因素。这种内在因素主要是指唤醒学生内在的潜伏着的创造性和资源,从而突显学生的个性和主体性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3)教育和教学工作要趋于整合,而不要分散。这种整合的最终目标在于培养一个内心一贯、不存在任何杂质与三心二意的内心完整的人。具体而言,这种整合包括两方面:一是行为与思想的一致或统整;一是经验与理性的整合。教育和教学必须从经验开端,然而必须以理性为其终结。

(4)教学应当致力于理智能力的自由与解放,而不应加重其负担。也就是说,教学最终要通过理性掌握来控制整个学习过程,从而达到解放思想,使思想自由的结果与目的。具体来讲,教学必须强调知识的价值,通过知识传授与获得去统领训练的价值。教育的最终落脚点应定位于智力的养成之上,而不是单纯的事或物的训练与获得。

马里坦认为,以上学生自身思想的自然活动、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性情或品质和教师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共同构成了教育的根本动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