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和教育的关系
奥康纳指出,哲学并不是通常所谓的知识,而是一种批判或说明的活动。这样的哲学对包括教育理论问题在内的一切问题的任何题材都有影响。所谓教育哲学,就是和教育理论直接有关的哲学问题。哲学家可以帮助阐明教育者所面临的困难。
“教育”这个词的含义包括:(1)传授知识、技能和态度的一套方法;(2)能解释或证明利用这些方法的一套理论;(3)在传授知识、技能和态度的目的中所包含的一套价值观或理想,以及以此为指导所提供训练的数量和类型。其中最后的价值观问题与哲学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价值判断的性质以及论证这些判断的逻辑是哲学和教育之间最重要和最明显的接触点。这是教育研究学者和教育理论家感到最深刻的问题。
教育研究学者和教育理论家所碰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和教育目的有关的价值观念或价值判断的问题,而哲学有助于回答和解决这一问题。
教育目的必须与社会一致。具体来讲,教育目的包括以下5个方面:
(1)为受教育者提供“立身社会”和“寻求进一步知识”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技能。至于“什么是最低限度?”这一问题在不同社会有不同的回答。在20世纪的英国,读书、写字和守法将是共同的最低限度的一部分;在南太平洋的岛屿,游泳、用鱼叉捕鱼和敬老可能更为恰当。
(2)为受教育者提供职业训练。因为在技术复杂的社会中,很多职业(例如,医生或工程师等)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当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技能。
(3)唤起受教育者对知识的兴趣和渴望。因为知识的获得和增长,从某方面讲,其本身是有价值的。
(4)使受教育者养成批判精神或批判的思维习惯,即不轻信和不盲从,重视知识和真理的证据,并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正自己的看法。
(5)训练受教育者欣赏人类文化和道德的成就。有教养的人应该对文学、艺术、音乐、科学和进步文明及其他最优秀成果有一定的知识和欣赏能力,教育应该包括一些道德训练,这些是明显的真理。
以上五个方面的教育目的应是观点非常分歧的教育理论家们都能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