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差异及成因

五、个别差异及成因

1.智力测验首先是作为研究儿童智力是否正常的手段。智力测验从其所测的内容看都是儿童学过的,但其客观性取决于这些内容是否是所有被测儿童都有过学习的机会和经验,如果所有的人都曾接受过同样广泛的学习的机会和经验,那么测验表现的结果的差异“必定是由于存在着先天的学习能力的差异造成的”。就较低年龄儿童来说,这种假设在多数情况下可以认为是正确的。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随着测验包含的知识项目范围越来越大,上述假设就越来越缺乏根据了。因为它未考虑到环境因素的影响。为了使测验的结果更趋于合理,为此“必须选择不同的试题以适应不同儿童的背景状况”。并且“在某文化生活环境下适宜的测验标准不能移植应用到在不同文化下出生或长大的儿童身上”。

2.至此可以提出这样两个问题:(1)先天生理成熟的学习能力和接受刺激影响形成的学习能力,哪个更重要?(2)在不同类型教养的影响中(包括学校、家庭、文化背景、城市生活等等),哪些最有利于促进儿童学习能力的生长?

被试的对象包括领养的孩子与这些孩子的兄弟姐妹,这些兄弟姐妹也是领养的,他们均在同样环境中成长。被试者还包括领养的孩子与这些领养的孩子的亲生兄弟姐妹,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研究的结论是:“环境因素对儿童智力发展的影响至多能占智商的20分左右”;“相反不利的环境刺激最多能比中性环境下学习能力的增长减少20分左右”;在平均情况下,“智商上下波动变化不超过6分”。(https://www.daowen.com)

如果两个同卵双生儿,他们有完全相同的遗传素质,但在不同的环境中长大,并且在儿童晚期或成人以后在智力方面明显不同,那么环境对智力的影响就不言而喻了。

巴格莱特别强调早期家庭训练和家庭文化的重要性。这种早期刺激在通常情况下对智力的发展是最具影响力的刺激。“如果家庭环境对智力发展是一种中性的或消极的刺激因素,那么相对而言学校教育的影响可能就很大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智力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刺激因素,但不好的环境对智力的发展则会构成一种压抑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