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管理、教学与训育

二、论 管理、教学与训育

赫尔巴特指出,在论述普通教育学的过程中,应该按管理、教学与训育这三个部分进行探讨。

管理,即儿童的管理。首先从管理方面谈起,因为管理是教育的首要条件。在管理的基础方面,最重要的是让儿童活动,但活动也不是无目的的,而应该满足每一个年龄阶段儿童对身体活动的各种需要,排除从中产生的不安。而且,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自己选择的活动具有优越性。在这些活动的过程中,监督应该与各种活动相联系。在监督中,要有各种命令与禁忌,同时也应该考虑到各种不同的情况,例如,强制与自由活动之间的关系、如何消除学生对监督者的不信任等。在考虑这些情况的过程中,监督者不得不考虑监督和管理的方式,所以,在管理中温和与强硬相结合的手段是必要的。在对儿童责备无济于事的时候,可以采用体罚的手段,但体罚必须极少采用,从而使学生对体罚望而生畏。相对于任何严厉的手段,权威与慈爱更能保证管理的进行。此外,管理也应该注意连贯性与一致性,也就是说,管理应该在儿童早期年龄阶段就进行,而且不能中断。同时,管理者也要对儿童的管理要求前后一致,只是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更新方法、放宽约束而已,而不是放弃管理。

教学,是赖以管理儿童的各种活动的一部分,这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情况或大或小。在这里,赫尔巴特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教育性教学”的概念,并把道德教育与学科知识教学统一在一个教学过程中。与管理相比,教学没有管理的范围广;同时,管理所关心的是现在,而教学与训育一样主要是为了未来。在教学的目的方面,赫尔巴特指出,教学的最终目的虽然存在于德行这个概念之中,但是为了达到这个最终目的,教学必须特别包含较近的目的。这个较近的目的可以表达为“多方面的兴趣”。其中,“兴趣”这个词标志着智力活动的特征,而这种活动应由教学引起。但因为活动是多样化的,所以,必须有一个限定。这个限定就存在于多方面性之中。培养多方面兴趣就是教学的阶段目标,它是实现教学的最终目的即培养德行的基础。教学要培养人的多方面兴趣,同时要注意不要使这种多方面兴趣对人起到分散的影响作用。

多方面性不能迅速地达到,而只能逐渐地获得。在教学中,根据不同的情况会产生不同的教学方法。习惯于使用一种方法,而排斥其他方法是不必要的。但是,当许多东西需要学生掌握的时候,就应该用分析来避免混乱。在把这些东西进行联合的时候,分析就可以以谈话的方式开始,并提出主要思想,在学生自己能作出逻辑思考时结束。这就是:清楚、联合、系统和方法。

对于儿童来说,兴趣就是主动性,同时它是多方面的。在激发兴趣时,从心理学上区别被唤起的想像与自由产生的想像是非常必要的。其中,被唤起的想像一般表现在重复所学习的东西方面,自由产生的想像表现在儿童的幻想与游戏方面。在教学中,教师必须注意学生的想像是否是自由产生的,如果是自由产生的,那就说明学生对教学是有兴趣的、对教学是注意的。从培养学生的兴趣来讲,注意是教育中一个很主要的问题,培养学生的注意在教学中是至关重要的。一般地说,注意可以分为有意注意和无意注意两种,而无意注意又可分解为原始的注意与统觉的注意。其中,统觉的注意是教学中最重要的,但是它依靠前者,即原始的注意是统觉的注意的先决条件。在学生产生注意和保持注意的过程中,有四个要点是值得注意的:一是感觉印象的强度,也就是说,明亮的颜色和洪亮的讲话比黯淡的颜色与微弱的声音更容易引起人的注意;二是接受能力的保持,也就是已经引起的注意能否保持长久;三是避免对已存在的各种观念发生有害的对立,就是避免新的注意与以往的观念发生冲突;四是期待被激发起来的各种观念重新形成稳定性,也就是让以往的观念和新的注意结合并被学生所掌握。教学中,必须要培养学生的有意注意,即决心。这种要求不能仅仅依赖于奖励和惩罚,而主要依靠的是习惯和道德,因此,教学应同管理与训育结合起来。兴趣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即经验的兴趣、同情的兴趣、思辨的兴趣、社会的兴趣、审美的兴趣以及宗教的兴趣。只有全面和平衡地发展这些兴趣,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所以,培养多方面兴趣不仅是教学的目的,同时也是教学的手段。

在教学中,教师应该具有训练有素的口头表达能力;应该能对词语作出选择,使词语不仅仅说明内容,而且也使学生能够理解和熟记教学内容。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复述情况评价着教学的成功与否。在教学的过程中,为了使学生们能较一致的发展,就要对他们原先积累的经验加以改造。首先应该做的就是使学生对周围事务的观念接近一致;其次是讲述某一个整体分割成的各个主要部分,以及它们的相对位置、联系与变动。在教学结束之后,复习则非常重要。例如,要求学生复述时,对他们的帮助和提示既不要太多、也不要太少,既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而要恰到好处,以便尽可能使学生的思路接近讲授的正确思路。只有达到这一点,复述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达到所要求的联合与熟练程度。同时,在复习阶段,可以通过压缩与增加内容来对过去的教学加以修正。

训育,将注意到学生的未来。它本来仅仅是一种尽可能友好地对待学生的亲密行为,它只有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才有作用,尤其是对学生本身的弱点与缺点起作用。训育不能以学生良好的意志作为前提,但是,训育必须具备的前提是:管理不是软弱的,教学不是差的。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可以用道德性格的力量这一概念来表达训育的目的。在训育中,性格与道德的区别是我们考察的主线。训育应当起决定、维持和调节的作用;应当在整体上考虑使心灵能够平静与清晰;应当部分地通过赞许与责备使心灵受到触动;应当及时地提醒它和纠正它的错误。维持训育的先决条件是:管理以及由管理造成的服从,在学生身上唤起的一种活跃的情感,让学生牢记他自己的意志,教育者自身的态度行为的一致性等。对于训育来说,主要的事情是能否使学生在行为中保持一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