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教学内容
加塞特指出,当时的大学虽然并未进行“文化的教学”,仅局限于专业教学和科学方法的训练,但学习内容还是多得惊人,甚至能力较强的学生也难以真正掌握。大学在规定学生的学习任务时显然超越了学生的学习能力。因此,在制订大学的教学计划时,要讲究实效,而不要贪图虚名。大学不应根据某种乌托邦式的愿望去教授所谓“应该教的东西”,而应仅仅教授“能够教的东西”,即“能够被学生学习的东西”。这是一条准则。它不仅涉及高等教育,也涉及各个层次的教育。
教育中有3个基本要素:教什么(知识)、教师及学生。大学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应该明白,正是学生才是大学存在的原因。因此,在组织教学时,应先考虑学生,而不是先考虑知识或教师,尤其是应以学生的接受能力以及需要为出发点和依据,而不能由教师单方面决定。
儿童或青年的学习能力是有限的,这是教育的首要原理。因此,要精确地根据学生的学习能力去进行教学。自18世纪中期以来,人类社会的知识增加了很多,因而需要人们学习很多东西,但这又大大超越了人的学习能力。在此种情况下,对于教育学来说,就急需解决这一矛盾。要把教育科学建立在一条简单的原理之上,即:作为学生的儿童或青年不能够学得所有我们要求他们知道的东西,这就是“教育中的精简原理”。“学习能力有限”和“教育中的精简原理”这两者是紧密相联的。因为学生的学习能力有限,所以要精简教育内容。
那么,怎样贯彻以上两条原理呢?首先,要去除现有课程内容中并非必需的东西;其次,要确定学习的主干学科,即最重要、最基本的课程。对于学习内容,可以用2条标准来检验:第一,必须把学生今后生活中所绝对必需的东西挑选出来;第二,要把挑选出来的内容进一步削减,以使学生能真正彻底地理解和掌握。
在大学的教学内容上,应该强调以下两条主张:
1.要把学生培养成有教养的人。因此,大学的主要职能是教授文化学科,即包括:(1)世界的物质体系(物理学),(2)有机生命的基本问题(生物学),(3)人类的历史进程(历史学),(4)社会生活的结构和运行(社会学),(5)宇宙的计划(哲学)。学习这五门文化学科,旨在了解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以帮助学生形成基本的世界观。
2.要使学生成为好的专业工作者。除了文化方面的训练外,大学应采用最经济的、直接的和有效的方法,把学生培养成好的医生、法官、教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