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自由与纪律
蒙台梭利批判压抑儿童的传统教育方法。因为在传统教育方法下,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一样,尽管张开着他们的翅膀,然而这种翅膀已失去了作用。传统教育的纪律就是要儿童们一动也不动并绝对保持安静,因而阻碍儿童学会文雅举止和正确判断以及表现自己的个性,使他们处于缺乏锻炼的状态。传统教育总是以为不动就是好的、活动就是坏,从而混淆了它们的关系,因此,当现实生活要求真正自觉的纪律时,那些表面的、虚假的纪律就成为了泡影。在儿童教育中,通过乞求、命令或暴力行为使儿童服从是最常见的错误。但是,企图用这样的手段要达到目的是非常困难的或根本就不可能。
蒙台梭利指出,科学教育学的基本原则应该是自由的原则。这一原则允许儿童个性的发展和天性的自发表现。因此,自由是“儿童之家”幼儿教育体系的不可动摇的基础。自由就是活动。如果窒息幼儿刚开始的积极的自我表现,其后果也许就窒息了生命本身。正是在自由的原则下,幼儿的自发表现才会慢慢地变得日益明显,并真实地表现他们的本性。
要使儿童自由,首先是要使他们独立。如果儿童不能独立,他们也就谈不上自由。因此,必须引导儿童个人自由的积极的活动,使他们能通过这种活动走向独立。实际上,一个儿童从断奶那一天起,就开始了努力走上独立的道路;到3岁时,他已在很大程度上能独立和自由地支配自己了。在“儿童之家”里,要使教育活动对幼儿教育有效,就必须帮助幼儿在独立的道路上前进,例如,使他们学会走路、上下楼梯、穿脱衣服、自己洗手洗脸、明确表达自己的需要、口齿清楚地说话等。如果不给幼儿活动的机会,而把他们当成木偶或布娃娃的话,那就会影响他们的独立自主意识,从而扼杀他们十分有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由此,在“儿童之家”里,应该采用让幼儿完全自由的方法,使得整个教育方法以幼儿的自由为基础。或者说,应该帮助幼儿把限制他们活动的束缚尽可能地减到最少。幼儿自由自在,没有任何强制;只要是有益于他们身心发展的各种表现,不管是什么行为,也不管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那都是允许的。但是,“儿童之家”有一条原则:不互相干扰,保持安静。就幼儿自由的限度而言,应该在维护集体利益范围之内;就幼儿的行为方式而言,应该具有我们一般所认为的良好的行为教养。如果一个幼儿发生了冒犯和干扰他人的行为,或不礼貌和粗野的行为,或毫无益处和危险的行为,那就必须加以制止。例如,可以在房间里的某个地方让那个违犯纪律的幼儿单独坐在那里工作和活动,以此来“孤立”他;这种“孤立”会有效地使那个幼儿安静下来,并渐渐明白成为集体中一员的好处和希望回到集体中与其他幼儿一样工作和活动。
纪律与自由是相互联系的,如同一枚徽章的两个面。纪律决不是靠命令、说教以及常为人们所称道的惩罚性措施所能得到的,而是通过自由而得到的。如果纪律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上的,那么纪律就必须是积极主动的。对于有纪律的幼儿来说,他们能处于有秩序的行动之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得越来越协调。这说明幼儿已学会思考自己的行为。要使幼儿有一种良好的纪律,指望惩戒和说教是徒劳的。这样的手段也许有时表面上有效,但并不能持久。
真正纪律的第一道曙光来自工作。对于“儿童之家”来说,应该建立积极的纪律、工作的纪律、良好的纪律,而不是静止不动的纪律、被动的纪律、屈从的纪律。真正的纪律是通过工作而表现出来的。当幼儿对一项工作有了强烈的兴趣并全神贯注于这项工作时,他们已走上了纪律的道路。当幼儿集中注意力于有益的、运用智力的、自觉的活动,而没有粗野的举动,这表明他们已有了良好的纪律。因为幼儿的激情、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细心和耐心、毅力和持久力、主动性和创造性,正是纪律的充分表现。
但是,在幼儿教育中,最困难的部分是建立纪律的方法。要维持持久的纪律,关键是要有正确的方法。这对教师来讲,开始一段时间是极为困难的。在建立纪律的过程中,应该使幼儿按不同的层次分阶段来练习。通过纪律练习,可以使幼儿学会分辨好与坏,并保持良好的纪律;同时,他们所习惯的纪律不仅限于学校环境,而且扩展到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