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处士陈公墓志铭

1435 故处士陈公墓志铭

(原文)处士讳志大,字元长,姓陈氏,宋岭南清海军节度使誉八世孙,为人质直,好义而尚诗礼,尤善治生。待人以诚,善处宗族乡党,教子女、御童仆,严而有恩。

元季,岭南兵乱,据乡土者,利其财产,执而幽之,公揣知彼心,恣其所取始免难,家日虽落,而处之裕如,无几微怨憾意。未几,其人遭害,或讽公于其家取旧所与者,则谢之曰:“吾初与之以图生,幸有今日,何以取为?且其家未必能守此者。”后果如公言,人服其识量。

公故元戊戌七月十一生,终于洪武己酉二月二十三,寿七十有二。配袁氏安人,生已酉九月十五,终洪武辛未七月二十四,寿九十有三,与公合葬祈雨山巽向之原,丈夫子二:长观礼、娶孙氏,次观僧、娶杨氏,女四人:夏侯某、李孟贤、李以实、房伯良,皆其婿也。孙男四:忠与、以道、以忠、以仁,曾孙男六:绍、纲、纯、纠、绾、绎,玄孙男三:穆、稌、秞。

以道痛惟公行义未白于世,具事状请追铭之。予于公为宗侄,义不得辞,遂序而铭之曰:

元鼎之沸犹炼糜img,弱者之肉强食之。公生中岁遭艰危,为彼拘执几殆而。img恣其酷取无遗资,幸脱虎口遇明时。彼家今已无遗基,我公之后犹熙熙。img福善祸淫孰所司,天之昭报诚靡私。公之行义众所知,有弗信者征铭词。

注释:①处士讳志大,字元长——查《桥东陈氏族谱》:五世祖舜生五子:六世正子号巨桥、益子号小桥,诚子号中桥,琳子号南桥,庆子号西桥。琴轩公为中桥祖一派。中桥祖生二子:七世用和、用广(琴轩公的祖父)。南桥祖生二子:七世余庆、志大(本文墓主)。琴轩公的祖父用广与志大同属七世,而非八世。②八世孙——按族谱应是七世孙。③执而幽之——捉拿囚禁他。④讽公——婉转劝说陈公。⑤故元戊戌——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⑥洪武己酉——洪武二年(1369)。⑦己酉——元武宗至大二年(1309)。⑧洪武辛未——洪武二十四年(1391)。按推算为八十三岁。版本作“九十三岁”有误。⑨祈雨山——就在桥头管理区内。⑩予于公为宗侄——按族谱琴轩公是七世祖志大公的侄孙,本文疑有误。img元鼎之沸——将元朝末年社会动荡拿一锅沸腾着的粥作比喻。img几殆而——几殆,将近危险。而,表示语气,相当于“兮”,白话中的“啊”,此处作为韵脚押韵。img熙熙——和谐欢乐。

(译文)陈处士名叫志大,字元长,宋朝岭南清军节度使陈誉的七世孙,为人朴实正直,仗义守礼,特别善于农业生产。待人诚恳,善于处理宗族乡里关系、教育子女、使用童仆,严肃而有恩德。

元朝末年,岭南兵乱,占据乡土的人,就看中他的财产,捉拿关闭在密室。陈公摸透他的心意,任他敲榨,才能够免难。虽然家道日渐衰落,还很从容镇定,像没有些微怨恨遗憾的意思。不久这个人遭到暗害,或有人婉转劝陈公在他家里取回旧物,陈公谢绝说:“我当初给予是为了求生,幸而有了今日,还去取它干什么呢?而且他家未必能够守得住这些财物。”后来果然如陈公所言,人们佩服他的见识气量。

陈公前元朝戊戌(1298)年七月十一生,死于洪武己酉(1369)年二月二十三,寿龄七十二岁。原配袁氏安人,生于元朝已酉(1309)年,死于洪武辛未(1391)年七月二十四,寿龄八十三岁,与陈公合葬在祈雨山巽向的高地上,长大成人的儿子两个:长子观礼,娶孙氏;次子观僧,娶杨氏,生女儿四人,夏侯某、李孟贤、李以实、房伯良,都是他的女婿呀。男孙四个:忠与、以道、以忠、以仁;曾男孙六个:绍、纲、纯、纠、绾、绎,玄男孙三个:穆、稌、秞。

陈以道痛惜陈公美德善举未被世人知道,准备履历请求追记铭文给他。我对于陈公是同宗的孙子,义不容辞,于是序而铭记说:

元末乱成一锅粥,弱者成为虎口肉。

陈公壮年困灾殃,身在牢笼将被戳。

任贼洗劫无余资,幸脱虎口遇明时。

贼家今已败落尽,我公家业似春枝。

福善祸淫谁主也,天之明报实非假。

公之行义众皆知,有碑为证成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