庾处士墓志铭

1445 庾处士墓志铭

(原文)处士讳玄祐,姓庾氏,世居东莞之谷涌。故元至正乙巳正月九日,其生之辰,今正统元年丙辰三月十八,其终之日,寿七旬有二,是年十二月廿有二日,葬蓼坑午丁向之原,其孤荣芳等惧潜德弗昭,以儒士陈用贞所为状请铭诸幽。

按状,其先曰万子七郎者,曾大父也;讳德信,号月翁者,大父也;讳秉昌者,父也,母韩氏。月翁为人,醇谨知学,笃于善行,家虽饶于资,而喜施予,以陈子山等田该租三十石,舍茶园雁塔寺充常住,复捐资率乡人创南海神行祠,舍鸭埠之租,充香灯用,寺祠俱有文勒石,用彰厥美。

秉昌恬静寡欲,能以礼义淑其后,遇嘉宾至,治具留款,虽沉酣不失其仪,寿九十四而终。

处士资重厚,不事浮靡,喜施予,有月翁之风。读书通大义,不事章句,谅直寡言,笃于孝友,待姻朋情义兼至。人有急难,必力赴之,有犯之者,亦不与校。日以督童仆耕稼为务,尤急教子,族人孤弱,或欲夺其产,讼于官,重赂处士,则谕以大义却之,其人愧,讼遂寝,img平昔操履之正多类此。配刘氏,克相其家,子男五:长荣芳、即速文者,次荣茂、荣富、荣斌、荣辅,俱能卓立以承其家,女五,皆适士族,孙男十三人,曾孙男□人。

於戏,1 庾氏素能积善以兴家,至处士所积愈厚,家庆愈隆,是宜铭之,以昭厥美,铭曰:

夙著义声,img复享寿龄。贞石有铭,终古足征。

注释:①潜德弗耀——阴德被埋没。②为状——所写履历;请铭诸幽,请求将死者的美德记录在碑上④大父——祖父。⑤笃于善行——热衷善举。⑥用彰厥美——作为他的美德。⑦沾具留款——安排酒席,留来人慢慢快活。⑧资重厚——天性厚道。⑨谅直寡言——谅直,诚实正直;寡言,无非份之想。⑩笃于孝友——对父母兄弟情深。img讼遂寝——官司因此平息img於戏——读音与含义都同“呜呼”,感叹声。img夙著——早就被人知道。

(译文)庾处士名叫玄祐,世居东莞的谷涌。前元朝至正乙巳(1365)年正月九日,是他出生的日子,如今正统元年(1436)三月十八,是他死之日,寿龄七十二岁,这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葬在蓼坑午丁向的高地上。他的儿子庾荣芳等人怕处士不为人知的美德被埋没,以秀才陈用贞所写的履历,请求我作序铭刻在墓碑上。

按照履历,他的祖先叫做万子七郎的人,是他的曾祖父;名叫德信,外号月翁的,是祖父;名叫秉昌的,是他父亲,母亲韩氏。祖父庾月翁的为人,稳重好学,热衷善事,家中资产富饶,而喜欢施舍,以陈子山等田租三十担,施舍给茶园雁塔寺充当固定资产,又率领乡里人捐资,创建南海神行祠,施舍鸭埠的租金,充当香灯的费用,寺祠都有文字刻在碑石上,用来宣扬这种美德。

庾秉昌恬静寡欲,能够以礼义感化他的后人,遇有嘉宾到来,整治器具款留,虽沉醉不失他的仪态,寿龄九十四岁而死。

处士天性敦厚,不喜浮华,喜欢施舍,有月翁的习性。读书通晓大义,不去寻章摘句,诚实正直寡言少语,最重孝顺友爱,对姻亲朋好情义兼备,人有急难,必然全力以赴帮助。有得罪他,亦不与人计较。通年督促下人耕作度日,尤其急于教育儿子,有族人孤弱,或有人想夺弱房的产业,诉讼于官府,重金贿赂处士,处士就晓谕大义推却他,这个人惭愧,诉讼于是平息。平日操守的端正多数类似这般。原配刘氏,能够持家,儿子五个:长子庾荣芳、即催促作序的人,次子庾荣茂、庾荣富、庾荣斌、庾荣辅,都能够单独自立,以继承他的家业,女儿五个,都嫁给士族,男孙十三人,曾男孙□人。

唉,庾氏向来能够积善以兴家,到处士所积愈加深厚,家庆愈加兴隆,是适宜铭记他,以宣扬这种美德。铭说:

仁义家声众口碑,寿龄高享越古稀。

墓上铭辞扬公德,地老天荒无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