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 急性危险性胸痛的紧急处理原则

2.1.6 急性危险性胸痛的紧急处理原则

对所有诊断未明的胸痛患者均应密切观察6~8小时,对诊断明确的患者根据所患疾病及其严重程度分别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特别是急性危险性胸痛患者。

(1)基础处理:吸氧,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快速床旁检查,常规实验室检测等。

(2)心肺复苏:心脏骤停、呼吸停止的患者立即给予高质量的心肺复苏。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10分钟内完成心电图检查;快速嚼服或含服阿司匹林与口服氯吡格雷300 mg;无禁忌时尽早口服β受体阻滞剂、ACEI、他汀类药物;根据目前指南合理选择冠状动脉再灌注治疗(溶栓或PCI);内科保守治疗者根据出血的危险性合理选择抗凝剂,如肝素、低分子肝素、比伐卢定或磺达肝葵钠。

(4)急性心包压塞:立即心包穿刺引流,缓解心包压塞,但应注意是心脏穿孔引起还是急性心包炎所致,因决定着心包抽液的数量和后续治疗。(https://www.daowen.com)

(5)主动脉夹层:镇痛镇静,控制血压,控制心率,评估病情,根据病情合理选择外科手术或介入治疗,必要时应用杂交技术

(6)主动脉瘤破裂:维持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决定急诊外科手术或择期手术。

(7)肺栓塞:符合溶栓指征者进行静脉溶栓治疗,对于溶栓禁忌的高危患者可采用肺动脉血栓外科摘除术或经静脉导管碎栓与抽吸术以及球囊成形术。内科保守治疗主要是抗凝。

(8)自发性气胸:伴有呼吸困难或肺压缩>30%且压缩持续加重者,应行胸腔穿刺闭式引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