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 代谢综合征的治疗
代谢综合征对心血管疾病的危险是多种危险因素聚集的共同结果,并相互增强,因此必须采取综合治疗,包括降糖、降压、调脂、抗血小板、控制体重和改善生活方式等。
(1)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TLC):TLC是最有效的干预方式。所有代谢综合征患者在进行药物治疗前或药物治疗的同时,必须进行TLC的有效干预,而且持续进行。
1)腹部肥胖:通过TLC使体重在1年内减轻7%~10%,力争使BMI和腰围正常。
2)体力活动:进行规则的中等强度运动,主张每周5~7天每次30分钟以上中等强度的运动。对有心血管疾病者,在危险评估和运动试验后指导其运动量。
3)控制饮食:根据标准体重和平时体力活动情况,将能量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保持饮食中的碳水化合物(55%~65%)、脂肪(20%~30%)、蛋白质(15%)的合理比例。要求饮食中饱和脂肪<7%的总能量,胆固醇<200 mg/d,总脂肪占25%~35%的总热卡。研究显示,>35%能量的脂质摄入可升高LDL-C的水平;<25%能量的脂质摄入可使TG升高、HDL-C降低。对于TG水平特别高的患者,应将碳水化合物的比例进一步减少,增加蛋白质的比例。饮食调整中要多食全谷类及纤维素食品,注意控制单糖的摄入量。
(2)血脂异常的治疗:按照危险因素和血脂异常的类型决定治疗目标和干预措施。
1)低危程度:坚持TLC,如LDL-C≥4.92 mmol/L,加用药物治疗;LDL-C 4.14~4.92 mmol/L者,根据临床考虑是否加用药物治疗。治疗目标为LDL-C<4.14 mmol/L。
2)中度危险:基线LDL-C≥3.37 mmol/L者,给予TLC,必要时加用药物治疗;如LDL-C≥4.14 mmol/L,TLC干预的同时给予他汀类药物;基线LDL-C为2.59~3.37 mmol/L,而主要危险因素控制不良者,可考虑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
3)高危患者:基线LDL-C≥2.59 mmol/L者即用调脂药物;已用他汀类药物治疗而LDL-C仍≥2.59 mmol/L者,应当强化治疗,目标为LDL-C<2.59 mmol/L;基线LDLC<2.59 mmol/L者,按临床情况判断用药。(https://www.daowen.com)
4)极高危患者:强化降脂治疗,目标为LDL-C<2.07 mmol/L。
5)非HDL-C升高患者:对高危患者,或是积极降脂并且LDL-C已达标,但非HDLC仍高者,加用贝特类药物(优选非诺贝特)或烟酸类。如TG≥5.65 mmol/L,应当及早启用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治疗。
6)低HDL-C患者:强化TLC,减轻体重,加强运动。
(3)高血压的药物治疗:血压≥140/90 mmHg的非糖尿病患者,使用降压药使血压达到<140/90 mmHg;血压≥130/80 mmHg的糖尿病患者,应用降压药使血压降至<130/80 mmHg。药物宜选用ACEI或ARB、钙离子拮抗剂。因β受体阻滞剂对血脂、血糖代谢的影响,除非有强的适应证,否则不作为首选。利尿剂虽能降低心血管事件的风险,但可促使糖调节受损和糖耐量异常患者发生糖尿病,如使用要尽量选用小剂量。
(4)高血糖的治疗:对血糖调节异常者,采取TLC可使血糖恢复正常。已有糖尿病者,在TLC基础上加用降糖药物,保持Hb Alc<6.5%。
1)二甲双胍:既降低血糖,又降低游离脂肪酸、LDL-C、TG和升高HDL-C,并有轻度减轻体重的作用。
2)噻唑烷二酮类药:通过激活PPAR-γ而改善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葡萄糖的摄取和利用,减少肝糖异生和肝糖输出。研究证实能够降低游离脂肪酸、LDL-C、TC,升高HDL-C。
3)阿卡波糖:降糖效果良好,对血脂虽无影响,不良反应少。研究显示阿卡波糖以及噻唑烷二酮类药、二甲双胍可降低糖尿病发生的风险,但不建议单纯用于预防糖尿病的发生。由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增加心血管风险和可能增加癌症风险等,应慎重选择。
(5)促炎和促栓状态的纠正:在强调TLC的基础上,根据血脂异常情况和伴存的临床情况相应选择调脂药物(尤其是他汀类药物)和ACEI或ARB治疗。已有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者应当使用阿司匹林,高危患者启用低剂量阿司匹林,中危者考虑低剂量阿司匹林预防。对阿司匹林禁忌者使用氯吡格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