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 急性呼吸困难的快速诊断和处理原则

2.3.6 急性呼吸困难的快速诊断和处理原则

(1)急性呼吸困难的常见疾病:①呼吸系统疾病,重症支气管哮喘、严重肺炎、肺栓塞、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气胸、窒息等;②心血管疾病,急性左心衰竭(AMI、严重心律失常、严重高血压、心脏机械性并发症)、心包压塞等;③中毒性疾病,主要为农药中毒或化学毒物中毒;④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急性脑血管意外等;⑤其他,中暑、高原性肺水肿等。对于急性呼吸困难要抓住关键要素,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急性呼吸困难的快速诊断流程:有无毒物接触史和中毒途径→有:中毒性;无,进一步询问病史和伴随症状→寻找诊断线索并确定属于哪个系统(呼吸系统或心血管系统)→即刻检查心力衰竭标志物、D-二聚体、床旁心电图或床旁X线→相应的检查异常时,如心力衰竭标志物显著异常诊断为心力衰竭,D-二聚体显著升高提示肺栓塞,床旁心电图异常则诊断AMI或提示心包积液(需床旁超声心动图确诊);床旁X线胸片异常提示肺部病变;检查正常时,考虑非心源性和肺源性,进一步颅脑CT检查→异常,确诊脑血管病;正常,考虑精神疾病。(https://www.daowen.com)

(3)诊断中注意的问题:①依据病史、体征和伴随症状可以对大多数呼吸困难的病因进行初步判定,确诊需要实验室和器械检查;②床旁快速检查是初步诊断的主要手段,对急性呼吸困难的病因和危险性判定十分重要;③对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可同时进行床旁多种检测项目;④部分疾病即使床旁检测异常,也需要通过实验室或大型固定设备检查进一步诊断,如CT或MRI、穿刺抽液检验或病理组织学检查;⑤危及生命的呼吸困难必须坚持先抢救后检查的原则,首先处理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和严重征象。

(4)急性呼吸困难的处理原则:①对于所有呼吸停止、心脏骤停患者必须进行常规的心肺复苏,并在积极心肺复苏的基础上积极处理病因;②对于非心肺复苏患者但有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如窒息,需要立即处理并予以解除;③对于呼吸困难严重而病情不稳定患者,如低血压、休克、肺水肿等,应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快速进行实验室检测以尽快明确病因,以便进一步采取救治措施;④对有呼吸困难但病情尚稳定者,如果诊断明确,应该积极治疗原发病和纠正诱发因素;若诊断仍不明确,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以尽快作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