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难治性心力衰竭

7.4 难治性心力衰竭

难治性心衰(refractory heart failure)也称为顽固性心衰。系指NYHA心功能Ⅲ~Ⅳ级患者经过充分的标准的抗心衰药物治疗后,患者在休息或轻微活动时心衰症状持续不能缓解或暂时缓解后又加重,是心衰的严重或终末阶段,常需要特殊的干预治疗,包括静脉持续使用正性肌力药物、左心室辅助装置、心脏移植等。按照ACC/AHA心衰的ABCD分期,难治性心衰为D期,多由C期演变而来,NYHA心功能在Ⅲ~Ⅳ级。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为慢性心衰急性失代偿经治疗后病情始终难以缓解,伴或不伴心衰加重的诱发因素。(https://www.daowen.com)

美国流行病学调查研究表明,1992~2002年10年间,心血管疾病的病死率发生了明显变化,结果表明心血管总病死率下降54.2%,冠心病病死率减少61.7%,脑卒中病死率降低61.8%,主要归因于标准化治疗、溶栓治疗和介入技术的发展。然而,因心衰导致的死亡提高了109.7%,形成显著的反差。难治性心衰是心衰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