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核方式

(三)考核方式

每学期一、二年级以口试为定级方式,要求学生背诵国学书上的部分内容。三至六年级以笔试为定级方式,考核内容为国学书上的部分内容和小学生必背古诗。给学生对《国学》的掌握情况定级定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上:一级、二级,考上二级可定为一段。

一下:三级、四级,考上四级可定为二段。

二上:五级、六级,考上六级可定为三段。

二下:七级、八级,考上八级可定为四段。

三上:九级、十级,考上十级可定为五段。

三下:十一级、十二级,考上十二级可定为六段。

四上:十三级、十四级,考上十四级可定为七段。

四下:十五级、十六级,考上十六级可定为八段。

五上:十七级、十八级,考上十八级可定为九段。

五下:十九级、二十级,考上二十级可定为十段。

六上:二十一级、二十二级,考上二十二级可定为十一段。

六下:二十三级、二十四级,考上二十四级可定为十二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