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正祛邪的临床运用
1.运用原则
扶正祛邪治则的临床运用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三。其一,虚证宜扶正,实证宜祛邪。补虚、泻实为其临床运用的特点。其二,应根据邪正盛衰及其在疾病过程中矛盾斗争的地位,决定其运用方式的先后与主次。其三,应注意扶正不留(助)邪,祛邪勿伤正。以扶正与祛邪的关系言,若运用得当,祛除邪气,邪去正自安;扶助正气,正足邪自去。若运用不当,则祛邪可致伤正,扶正可致助邪或留邪。
2.运用方式
扶正祛邪治则的具体运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单独使用
扶正适用于纯虚证,真虚假实证,以及正虚邪不盛等以正虚为矛盾主要方面的病证。祛邪适用于纯实证,真实假虚证,以及邪盛正不虚等以邪盛为矛盾主要方面的病证。在具体运用时,还应掌握用药的峻缓量度。如病重药轻,则不能胜病,药过病所,则可酿成“药害”致病。补阳太过可增内热,滋阴太过可腻膈伤中,补气太过可致气滞,攻下太过必伤脾胃,发汗太过易伤津气等。总之,补泻之峻缓,药量之重轻,总以适合病情为度。
(2)合并使用
扶正与祛邪的合并使用,体现为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的病证。由于病理矛盾有主次之分,因而,在其合并使用时亦有主次之别。(https://www.daowen.com)
扶正兼祛邪,即以扶正为主,佐以祛邪。适用于以正虚为主(或正虚较急重)的虚实夹杂证。
祛邪兼扶正,即以祛邪为主,佐以扶正。适用于以邪实为主(或邪盛较急重)的虚实夹杂证。
(3)先后使用
扶正与祛邪的先后使用,也主要适用于虚实夹杂证。通常有以下两种使用方式。
先祛邪后扶正,此亦即先攻后补。它的适应证一般认为以下列两种具体情况前提:其一,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或虽有正虚但尚能耐攻者;其二,正虚不甚,邪势方张,或微实微虚者,此时可先行祛邪,邪气速去则正亦易复。
先扶正后祛邪,此亦即先补后攻。它的适应证也通常有两种情形:其一,正虚为主,机体不能耐受攻伐;其二,病情甚虚甚实,而病邪胶痼不易扩散者。此时,可先扶正补虚,以助正气,正气尚能耐受攻伐时再予以祛邪,则不致有正气虚脱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