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验实训室设置基本条件
(1)有稳定的专业发展方向和充足的实验实训教学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以及省部级项目比赛等项任务。
(2)专业课程的实验实训室尽可能根据课程方向的需要设立,一般每学年应承担三门以上实验实训课程,可根据实验实训室的具体情况承接培训任务,其工作量按实际情况计算。
(3)应有由一定数量较高职称的教师参与、专职教师占一定比例的实验实训师资队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一般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足够数量、配套齐全的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经费有保障。
(5)具有符合和满足实验实训要求的实验实训场地、设施、环境条件,三废(废气、废液、废渣)排放、水电及安全防危要符合环保要求。
(6)具有明确的管理体制以及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