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科学的教学督导制度的外部环境
营造构建科学的高校教学督导制度的外部环境需要把教学督导设置在高校校长或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建立独立的督导组织或在业务部门分管下的督导组织,制订教学督导实施细则,明确督导工作各阶段目标、职责、范围、方式、具体问题的处置及纪律方面要求等内容,使督导工作有法可依,科学规范。工作交流渠道,就是建立督导组织内部集体研究、定期交流制度,建立督导员与机关、被督导对象的交流制度等。信息反馈渠道,就是建立督导汇报会制度、督导反馈卡制度、紧急情况反馈热线,以及校园网公示栏目等。
学校教学督导制度的建设有其自身建设与发展的规律。因此,督导工作要坚持阶段发展战略,明确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阶段性目标中,寻求督导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把督导工作与学校教学工作统一起来,把教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作为督导工作的切入点,制定学期督导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工作日程、人员分工、工作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