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激励机制

六、要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保障激励机制

试点院校要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激励机制,应设立包括校外兼职“双师型”教师在内的优秀“双师型”教师奖,对校内外专兼职“双师型”教师同等对待。结合校内各专业的实际,制定差异化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校外优秀兼职“双师型”教师转为学校专职教师,其在本校兼课年限可视为教龄校龄,当年可参加职称转评。来自企业的具有高级技师职称的兼职“双师型”教师转为学校专职教师,在未完成职称转评之前,直接按高校高级职称教师标准落实薪酬待遇。

在校级、省级教研项目申报,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教师荣誉称号评选表彰中,名额要向“双师型”教师倾斜。校内专职“双师型”教师到企业或国家级名师工作室“跟岗访学”“顶岗实践”“挂职锻炼”等的学习锻炼时间,视作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数,给予经费保障。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和制度,体现对校内外专兼职“双师型”教师的工作业绩充分尊重和价值的认可,形成长效机制,起到激励和保障的作用。

结语: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试点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具有前导性,涉及观念、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必须积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以制度创新为引领,从试点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出发,克服观望等待思想,主动作为,促进已有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向职业本科教育的“双师型”转变,尽快实现与职业本科教育要求相适应的能力提升,奠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成功的基石。

参考文献:

①教育部《关于同意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院的函》(教发〔2018〕154号)。

②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

③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

④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完善提高和测评指导工作的通知》(教发〔2019〕17号)。

【注释】

[1]本文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职业本科试点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为例》(Hnjg20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