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职业本科院校中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条件

二、假设职业本科院校中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条件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其作为将具体的业绩效果当作考核评价标准的价值衡量体系,主要作用在于:恰当、量化地评定相关对象。该体系的构成部分主要有:

(1)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2)绩效评价组织体系。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职业本科院校中校企合作项目绩效指标体系是绩效评价体系的一个子体系,可为院校的管理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

针对职业本科院校中校企合作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而言,可设置3个假设条件。一是,将人力资源目标作为校企合作项目的关键目标,一般而言,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目标多种多样,除了人才的培养和输送,还涉及管理咨询、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等;基于此,在本次职业本科院校构建校企合作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可将人力资源目标作为关键目标,以此来满足职业本科院校的社会职能定位,并顺应了当下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整体趋势。二是,执行“校企合作项目负责制”,现阶段大众在评价职业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项目时,往往是进行总体评价;然而职业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大多是借助多个校企合作项目来实现,只有确保校企合作项目的有效性,才能够显著提升职业本科院校校企合作的总体水平;基于此,可假定职业本科院校执行“校企合作项目负责制”,这里的评价对象涉及所有校企合作项目,且利用校企合作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来评估每一个校企合作项目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三是,设置将“校企合作项目组”当作支撑的校企合作专门部门,绩效评价体系作为管理工具之一,要想促使该体系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必须拥有评价主体、评价对象及评价方式等要素;基于此,本次分析中设置了校企合作专门部门,具体工作内容、方式如图1所示。

图1 校企合作项目评价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