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虚证辨证标准的产生

1.脾虚证辨证标准的产生

20世纪70年代中期,广州中医学院脾胃研究组劳绍贤等针对脾虚慢性低热研究在国内最早提出脾虚证辨证方案,1978年和1980年先后发表于《新中医》《中华医学杂志》的该方案由主、次症组成。主症:①舌质淡,或胖嫩伴齿印,苔白润;②脉缓弱或细弱,或虚大;③食欲减退或善食而瘦;④肢体怠倦或神疲懒言;⑤ 食后饱胀,或腹胀不适;⑥ 大便不正常(稀溏、先硬后溏、时溏时硬)。次症:消瘦或虚胖,面色淡黄,唇淡,气短;口淡不渴,喜热饮,口泛清水;脘闷嗳气,恶心呕吐;腹痛绵绵,或喜按喜温,或得食痛减,或遇劳则发;肠鸣,水泻,或完谷不化;排便无力,慢性反复出血(漏下、便血、紫癜);白带多而清稀,浮肿,胃下垂,脱肛;具备3个以上主症(舌象必备)或1个主症加舌象加2个以上次症即可判断为脾虚。1982年,全国中西医结合虚证与老年病研究专业委员会制订脾虚辨证标准包括脾虚和气虚。脾虚:① 食欲减退;② 食后或下午腹胀;③ 大便溏薄;④ 面色萎黄;⑤ 肌瘦无力;5项中须具备3项。气虚:① 神疲乏力;② 少气懒言;③ 自汗;④ 舌胖有齿印;⑤ 脉虚无力;5项中须具备3项。脾虚+气虚=脾气虚,由此初步有了脾虚证全国性辨证参考标准。1986年,该专业委员会对1982年的辨证标准进行修订,将大便溏泄列为脾虚第一项,食后腹胀增加喜按条件;气虚辨证标准不变;首次把唾液淀粉酶活性“酸负荷”试验(广州中医学院王建华等提出)和尿木糖排泄率(北京中医研究所危北海、金敬善和赵荣莱等提出)作为中医辨证脾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