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治疗中筋骨并重原则

2.骨折治疗中筋骨并重原则

20世纪60年代方先之、尚天裕正式提出“筋骨并重”思想,成为中西医结合治疗骨折的精髓。金鸿宾认为筋骨并重的原则是人体骨与软组织关系处理的基本准则,是微创、无创理念的精辟写照。实质是自始至终在诊断、复位、固定、康复各个治疗阶段中都强调要筋骨并重,减少再损伤的发生。

筋骨相连,骨折筋损。筋系指肌腱、肌肉、韧带、骨膜、神经血管等,筋肉具有连接关节,支配肢体活动,滋养和修复骨骼的作用。在骨伤治疗中,应正确处理骨折对位及功能恢复之间的关系,在西医学的影响下,常常偏重于骨折的对位,忽视软组织的损伤在骨折治疗中的作用,虽然治疗骨折的首要步骤是一次正确的对位,这是固定及可能锻炼的基础,但实际情况是往往有某些骨折复位困难达不到解剖对位。不顾软组织损伤,一味要求解剖复位采用多次粗暴整复,或开放复位过度进行手术,都可造成软组织的再损伤,或加重损伤,造成局部气血更严重的瘀阻凝滞,影响骨折的愈合。因而,在骨折时,应以不影响患肢功能为出发点,做到一次正确复位,在不能达到解剖对位的情况下,只求功能复位,切不可顾此失彼,必须做到筋骨并重,筋可束骨,以筋养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