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病中医病名规范
《内经》中提出的痹证是中医对风湿性疾病的最早归类。由于历代医家对风湿病的认识不尽相同,加之中医学命名依据的多样性,反映在古医籍中提到的风湿病的名称繁杂不一。据不完全统计,中医医籍中提到的与风湿病相关的病名共有340余种。随着痹证研究的深入,参加研究人员的不断增加,各省市学术组织的逐步完善,鉴于“痹病”名称古亦有之,为了避免痹证病名中的“证”与证候中的“证”混淆,并突出强调痹证的病名概念,故将“痹证”改称为“痹病”。痹证、痹病虽沿用多年,但作为一个大的病类命名,仍不能囊括所有子病种,如痛风、鹤膝风、历节等就不称为“痹”或“某痹”,但这些病应属痹病范畴,恰恰相反,有些病虽名之为“痹”,如胸痹、喉痹等,而是另一独立病种,不属于痹病范畴。中医“风湿病”的名称,自古有之,在中医文献中,凡提到风湿的,其含义有二:一是指病因;二是作为疾病的名称。这种命名,不但不失突出中医学术特点,而且可补“痹病”命名之不足,避免了以“痹”为病名所引起的与其他病种交叉错杂的弊端。经过多次全国学术研讨会的反复论证,确立了痹证→痹病→风湿病的风湿病一级病名。在1986年3月原卫生部召开的中医证候规范学术会议上,路志正携其他老中医专家和中西医结合专家提出了《疾病定义草案》,正式提出并规范了中医风湿病的概念,即“中医风湿病是人体营卫失调,感受风寒湿热之邪,合而为病;或日久正虚,内生痰浊、瘀血、毒热,正邪相搏,使经络、肌肤、血脉、筋骨,甚至脏腑的气血痹阻,失于濡养,而出现的以肢体关节、肌肉疼痛、肿胀、酸楚、麻木、重着、变形、僵直及活动受限等症状为特征,甚至累及脏腑的一类疾病的总称。”诸位专家一致认为中医风湿病包括的疾病范围更广,更加符合临床实际。这一病名一经提出,也确立了风湿病作为一支独立的学科屹立于中医之林,为专科学术发展及专科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后,路志正、焦树德、朱良春等相继确立燥痹、尪痹、产后痹、痛风、顽痹等风湿病的二级病名,并修订了痹病二级病名如五脏痹、五体痹等诊疗规范,明确其概念、诊断及疗效评定标准,丰富了中医风湿病的理论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