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论依据
1.生理上水血同源 《灵枢·痈疽》曰:“肠胃受谷……中焦出气如露,上注溪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灵枢·营卫生会》亦曰:“人受气于谷,谷入于胃……中焦亦并胃中,出上焦之后,此所受气者,泌糟粕,蒸津液,化其精微上注于肺脉,乃化而为血。”上述经文说明水与血均来源于饮食物水谷精微,化生于后天脾胃,故有“津血同源”之说。同时,水与血又互为生成之源,《灵枢·邪客》说:“营气者,泌其津液,注之于脉,化以为血。”说明营气分泌的津液渗注到经脉之中便化为血液;血液循经流行,在一定的条件下血液中的部分水液成分可渗出于脉外,与脉外的津液化合在一起而成为津液的一部分,如“汗者血之液”之说即属此类。故李东垣指出:“血与水本不相离。”明代缪希雍认为:“水属阴,血亦属阴,以类相从。”唐容川《血证论》更指出:“血与水皆阴也,水为先天阴气所化之阴液,血为后天胃气所化之阴汁。”又说:“血得气之变蒸,变化而为水。”“水为血之倡,气行则水行,水行则血行。”均阐述了水与血二者之间在生理上相互依附、互相维系的密切关系。
2.病理上水血互累 《灵枢·营卫生会》曰:“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揭示了血竭津枯、水枯血虚的相关病理。《素问·调经论》曰:“孙络外溢,则经有留血。”《灵枢·百病始生》曰:“温气不行,凝血蕴里而不散,津液涩渗,着而不去,而积皆成矣。”《黄帝内经》的这些论述奠定了水遏血瘀、血滞水停、水血搏结的病机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金匮要略》所言:“经为血,血不利则为水。”指出了血与水的病理因果关系。唐容川《血证论》则根据“血积既久,其水乃成”“水虚则精血竭”的病理基础,强调了“血病而不离乎水”“水病而不离乎血”的病理关系,明确指出:“病血者,未尝不病水;病水者,亦未尝不病血也。”“失血家往往水肿,瘀血化水亦发生水肿,是血病而兼水也。”较之历代医家所论尤为全面而中肯。现代研究表明,瘀血的形成不单是血液循环的障碍,同时也有水液代谢的障碍,因此在讨论瘀血时决不能忽视水的动态,血与水之间具有微妙关系[1]。另有研究证实,肝硬化患者腹水组与无腹水组都反映了瘀血的血液流变学变化,且腹水组的红细胞电泳时间、血沉及血沉方程K值的异常变化都较无腹水组严重,从而提示在整个病程中瘀血在先,瘀血发展到一定程度才能演变成水肿[2]。可见在病理上水病可以影响到血病,血病亦可以影响到水病,从而为水血同治提供了病理依据。
3.治疗上水血同治 由于水血在生理病理上的密切关系,因而对血病及水或水病及血之证,古代医家提出了水病可治血、血病可疗水的水血同治原则。如《素问·汤液醪醴论》对水气病提出的“去宛陈莝”治疗大法,即包括祛除郁结于体内的瘀血在内。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制定了养血利水、活血利水、逐瘀除湿、下血逐水、逐瘀攻水等十多种水血相关治法,同时还创立了许多水血并治的方剂,如治疗“水与血俱结在血室”的大黄甘遂汤,方中用大黄破瘀,甘遂逐水,宗《黄帝内经》“留者攻之”“去宛陈莝”之旨意,开临床水血同治之先河,为后世所推崇。自此以后,《和剂局方》治热淋用五淋散,《三因方》治气淋用沉香散,刘河间治水肿水胀用舟车丸,《证治准绳》治臌胀用调营散等,皆遵循水血同治的原则。
唐容川对血病及水或水病及血之证更是强调水血同治,指出:“凡调血,必先调水。”认为其病“皆水与血不和之故……但就水血二者立法,可以通一毕万矣”,并提出了滋水止血、化水止血、逐水活血、温水行血等血证治水十三法,因而大大丰富和发展了血证治水的方法。
近年来,基于水血相关理论,运用活血利水为基本方法,随症变化论治急重症、疑难病等日趋活跃,如治疗风心病、肺心病、流行性出血热并发DIC、急性肝功能衰竭、肝昏迷、出血性脑卒中、高血压脑病等,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可见古今医者对水血同治已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并在临床上已广泛地加以运用,但眼科界至今尚很少见到有关水血同治的临床报道。本文旨在通过对水血同治理论的系统介绍,以指导其在眼科临床上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