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辨证
本病的病理变化不外乎气机失调、火热蒸灼、迫血妄行,以及气虚不摄、血溢目络。因此,在辨证时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气与血的关系 《灵枢·营卫生会》曰:“血之与气,异名同类。”前人认为“血化于液,液化于气”,说明气血关系极为密切。气血是维持眼正常生理活动的物质基础,气有温煦、推动、固摄之用,血有营养、滋润之功。气为血之帅,血为气之母,气行则血行,气逆则血随之妄行,血不循经而溢于络外。肝藏血,主疏泄,肝体阴而用阳,以血为本,以气为用。因此,本病气有余者与肝的疏泄失常有密切关系,故疏肝解郁而使气血流畅、血脉通利极为重要。气不足者与脾不摄血有密切关系,故益气摄血而使血循常道亦属本病的又一治法。
2.实火与虚火的关系 火热之邪既可感受于外,又可变生于内,且五气、五志皆能化火,故病变甚多,临床又可分为实火、虚火。通常实火多为心肝火旺,金·刘完素云:“心火热极则血有余,热气上甚则血溢。”心火炽盛,入于血分,损伤目络,迫血外溢。暴怒伤肝,肝气有余,气有余便是火,肝火上攻于目,火热灼伤目中血络,迫血妄行,通常发病急、症状重、出血多、变化快。虚火多因劳倦过度,或房室不节,耗伤肾精,肾精亏损,肝肾同源,肾阴虚多与肝阴虚同见。肝肾阴虚,虚火上炎,迫血上逆,通常发病相对较缓,病情多迁延难愈,反复发作。实火与虚火虽各有不同的病因病理,但在疾病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又常有开始为火盛气逆、迫血妄行,在反复出血之后导致阴血亏损、虚火内生;或用寒凉药过多,伤气损血,以致气虚阳衰而不能摄血。
3.出血与血瘀的关系 出血是本病的重要特征。出血量少者,可在血管病变附近的视网膜出血;出血量多者,可出现玻璃体内积血,眼底不能窥见。历代医家认为“离经之血”便是“瘀”。凡是离开血管的血,应该排出而未排出的血,都属于瘀血的范畴,本病的出血无疑会导致血瘀。
对本病的治疗应分清虚实,抓住治火、治气、治血三个基本原则。实火则清热泻火,虚火则滋阴降火,气郁则疏肝解郁,气虚则补气益气,配合凉血止血、养血和血、消结软坚之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