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病证结合
2025年08月10日
(三)病证结合
在中医学中,“病”与“证”是密切相关的不同概念。
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与发展变化规律所做的概括,证是对疾病当前阶段的病位、病性等所做的结论。病注重贯穿于整个疾病的基本病理变化,即从疾病发生、发展全过程纵向把握病情;证着眼于疾病某一阶段机体反应状态的病理变化,即从横向认识病情。辨病的目的是从疾病全过程、特征上认识疾病的本质,把握疾病的基本矛盾;辨证的目的则重在从疾病当前阶段的表现中判断病变的位置与性质,抓住当前的主要矛盾。由于“病”与“证”对疾病本质反映的侧重面有所不同,所以中医学强调要“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有利于对疾病本质的全面认识。
临床进行思维分析时,既可先辨病再辨证,也可先辨证再辨病。如果通过辨病而确定了病种,根据该病的一般演变规律也提示了常见的证型,以及基本病理的特点,并可通过辨证判断病情的轻重、缓急与转归。而当疾病的特征性反映不够充分时,可通过辨证先给予患者及时、有效的治疗,再通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疾病的本质,从而明确疾病的诊断。例如肺痈,病因病机总属热毒瘀结于肺,其病理演变有典型的特征,表现为初期、成痈期、溃脓期、恢复期等不同阶段。辨病可以明确其总的病因病机为热毒瘀结,辨证则可以明确其在疾病的哪个阶段,病证结合以更好地指导治疗。若是肺痈初起时,因各种因素尚未确定其疾病诊断,仍可根据其初期的症状体征予以辨证治疗,随着疾病发展,其特征当愈亦明显,从而能明确其疾病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