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脏腑辨证的注意事项
脏腑病证是脏腑病理变化反映于外的客观征象,各脏腑的生理功能及其病理特点是脏腑辨证的关键所在。脏腑辨证首先要辨明脏腑病位,脏腑生理功能不同,其病理变化亦不同,故而不同脏腑发生病变,反映出的症状、体征也必然有别,这正是明确脏腑病位的主要依据。其次要辨清病性,在判断脏腑病位的同时,还应进一步辨明其病性。其中脏腑实证,一般可根据风、火、寒、湿、痰、瘀等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的不同来判断;脏腑虚证,则可根据阴、阳、气、血等的不足来判断。所以,脏腑辨证与病性辨证之间有着相互交织的“纵”“横”关系。因此,临床辨证既可以脏腑病位为纲,区分不同病性,也可在辨别病性的基础上,根据脏腑的病理特性确定脏腑病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