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食伤证

一、饮食伤证

饮食伤证是指由于饮食不节,损伤脾胃,而出现的纳运失权的临床病证。《素问·痹论》曰:“饮食自倍,肠胃乃伤。”饮食伤的临床表现可以因损伤部位不同而不同。在胃,主要表现为胃痛、脘痞、纳差、嗳腐、恶闻食臭、食欲不振、苔厚腻、脉滑有力等症状。在肠,主要表现为腹痛、泄泻等症状。如饮食无度,时饥时饱等,也易导致脾胃损伤;大病初愈阶段,若饮食不当,如暴食,过食滋腻,或过早进补等,还可引发疾病复发;小儿喂养过量,易致消化不良,久则可致“疳积”等。若不慎误食毒物,轻则恶心、呕吐或吐泻交作,重则发生痢疾、霍乱、肠伤寒和寄生虫病。

临床上常见的饮食伤包括伤食、食积和食厥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