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院病历

(二)住院病历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婚况:            职业:

发病节气:          出生地:

常住地址:          单位: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病史采集时间:  年 月 日 时

病史陈述者: 可靠程度:

主诉: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并结合中医问诊记录目前的情况。凡有鉴别意义的阴性症状亦应列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起病情况:记录发病的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2)主要症状特点及发展变化情况:按主要症状发生的先后顺序对其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进行描述。

(3)伴随症状:记录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4)发病以来诊治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到入院期间,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效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号以示区别。

(5)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结合《十问歌》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寒热、饮食、睡眠、情志、二便、体重等情况。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既往史: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包括既往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或药物过敏史等。

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婚育史、经产史:包括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还应记录经带胎产史,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经期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流产次数等情况。

月经史记录格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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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相类似的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中医望、闻、切诊:应当记录神色、形态、语声、气息、舌象、脉象等。

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依次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皮肤、黏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辅助检查:指采集病史时已获得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并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如在其他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辨病辨证依据:汇集四诊资料,运用中医临床辨证思维方法,分析病因病机,得出中医辨病辨证依据。

西医诊断依据:从病史、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等方面总结出主要疾病的诊断依据。

初步诊断: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的情况,综合分析所做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中医诊断:病名(包括主要疾病和其他疾病)

证名

西医诊断:(包括主要疾病和其他疾病)

实习医师(签名):

住院医师(签名):

如有修正诊断、确定诊断、补充诊断时,应书写在原诊断的左下方,并签上医师姓名和诊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