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和发展于明清

(三)丰富和发展于明清

明代医家张介宾在《景岳全书·新方八略引》中云:“方以立法,法以制宜……夫方之善者得其宜也,得其宜者可为法也;方之不善者失其宜也,失其宜者可为鉴也。”指明临证选方用药之法与病证机制是否“相应”及其“相应契合”的程度,决定了临床治疗的效果。

清代喻嘉言将方证相应说通俗地解释为“有是病即有是药,病千变药亦千变”,并提出“治病必先识病,识病然后议药”。柯韵伯亦推崇方证相应说,提出仲景之方因证而设,非因经而设,见此证便与此方。其《伤寒来苏集》即以方类证,以方名证,方不拘经,充分体现了仲景方证相应的思想,大大丰富和发展了方证辨证理论。徐灵胎《伤寒论类方》主张“不类经而类方”,并指出:“方之治病有定,而病之变迁无定,知其一定之治,随其病之千变万化而应用不爽。此从流溯源之法,病无遁形矣。”

日本古方派代表吉益东洞对仲景方证相应的思想亦甚为推崇,其著《类聚方》提出“医之方也,随证而变,其于证同也,万病一方,其于证变也,一病万方”,提出按方类证、定方定证、多方合用的治疗原则,使方证相应的传统诊疗原则更显其理论价值和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