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症的量化规范

二、症的量化规范

开展证的定量化诊断,有利于掌握病情的严重程度,使临床施治更有针对性,是现代临床研究中的实际需求,故开展症状的量化分级研究是必然的趋势。对症状在程度上的变化,还应对症名的描述尽可能进行主次、分级、定量处理,使之对病证的判断更为准确,如口渴分为口微渴、口渴、大渴引饮、渴欲饮冷、渴欲饮热等。古代文献中有一些记载常以症状的有无(如口渴与口不渴等)、症状持续出现的时日(如热三日与热五日等)、症状涉及的机体范围(如腰以下肿与一身悉肿等)、类比的方法(如身重如带五千钱等)及在症状名称前后冠以“略”“微”“很”“甚”“大”等程度词(如口微渴、口大渴、微热、高热等)等方式进行有关症状的量化表达,后人也多沿用此类方法。但是这类量化描述比较简单、模糊,也常因不同医生而异,在实际临床研究中的把握与操作方面存在一定困难。为了满足临床科研的需求,近年来,人们在传统中医症状量化方法的基础上,吸取了现代医学和心理学中一些较为成熟的对主观症状的量化分级方法,在中医症状的量化表达方面进行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