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惊伤证
惊伤证,指由于猝然惊骇,神气被扰,伤及心肝等脏腑而表现的证。
【临床表现】惊悸,噩梦,情绪不宁,甚则神志错乱,语言举止失常。
【证的成因】多因过度受惊所致。
【证候分析】《素问·举痛论》曰:“惊则心无所倚,神无所归,虑无所定,故气乱矣。”所以,惊骇气乱,内动心神,神气被扰,故见惊悸,情绪不宁,甚至语言举止失常。肝胆互为表里,胆气壮者,不易受惊吓干扰,若肝胆气虚,则病多惊骇。正如《普济方·心脏门·怔忡惊悸》中所说:“惊者恐怖之谓……心虚而郁痰,则耳闻大声,目击异物,遇险临危,触事丧志,心为之忤,使人有惕惕之状,是则为惊。”
【辨证要点】以惊悸,情绪不宁,甚至错乱,言语举止失常为辨证要点。
【治法】镇惊安神。主方磁朱丸加味(《备急千金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