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辨证的发展概要
2025年08月10日
一、病因辨证的发展概要
病因辨证,是中医辨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病因学理论的发展而逐渐完善。中医的病因学源于《黄帝内经》,将引起发病的原因归纳为阴阳二类,系统阐述了六淫、七情、饮食、环境、劳逸等致病因素及其特点。如《素问·调经论》说:“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汉代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指出:“千般疢难,不越三条:一者,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二者,四肢九窍,血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皮肤所中也;三者,房室金刃,虫兽所伤。以此详之,病由都尽。”宋代陈无择在《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中指出:“凡治病,先须识因,不知其因,病源无目。”他在张仲景的基础上,将病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明确提出“三因学说”,成为后世病因分类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第一版《中医诊断学》教材的附录中开始出现“病因分证”,此章节内容根据宋代陈无择所著《三因极一病证方论》,阐述了外因证候、内因证候、不内外因的证候,直至修订第五版《中医诊断学》教材,才首次提出“病因辨证”一词,内容涉及六淫、疫疠、七情、饮食劳伤和外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