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模糊判断法

(七)模糊判断法

模糊判断法是通过对多种不够精确、非特征性的模糊信息进行模糊的综合评判,从而达到明确诊断的思维方法。中医作为一个复杂系统,其证候在某一特定时期或阶段的表现可以是典型的,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证候表现却是不典型的,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组成证的有些症状其性质、状态有时是难以精确表达的模糊信息,如少神、体倦、痞满、气短、麻木、眩晕、嘈杂、纳呆等,这些信息缺乏客观、定量的评判依据,有很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其所主的病、证并不能被明确诊断。所以有人认为“证”是一种模糊集合元,“证”所包含的内容与各个症状所包含的内容不是一个简单的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而是一个统一体与个体之间的集元性关系。临床诊断时,应将各种症状有机地联系起来做相关分析,进行模糊运算,求得病、证诊断的“近似值”。中医诊断常用的这种模糊判断法看似不够精确,但由于它是对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而做出的评判,故能从整体上达到认识事物本质的目的。

中医常用的诊断思维方法还有很多,临床病、证诊断的确立往往需要多种逻辑思维方法的综合应用。对于一些疑难杂症、疑似病证、危急重症的诊断,还需运用特殊的思维方法。如疑难杂症的判断,常采用经验再现、线索追溯、病因穷举等方法;疑似病证的鉴别,要在相似的基础上运用求异的思维方法;危急重症的诊断,应有准确、果断、迅速的思维,并注意诊治共举,急救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