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诉概念的拓展
主诉定义虽然有很多书写要求,但是由于其既定观点和字数限制等原因,有一些内容没有涵盖在其中,临床应该拓展其范围。
1.健康人体格检查 如果不是由于疾病,住院的目的就是体检。主诉可以写“要求住院体检”或“单位安排住院体检”。
2.特需性医疗服务 为追求更高生活品质自主选择住院接受某种治疗。如正常人的美容手术,一个原本正常的人想把单眼皮整成双眼皮。主诉可以写“要求住院做双眼重睑术”。
3.预防性治疗保健 患者处于亚健康状态,曾经有过不适症状或阳性检查结果,经诊治没有留下症状、体征,目前也没有任何不适,但是要求住院进行预防保健性治疗。如体检发现血液黏稠度增高,要求住院输液治疗,主诉需写明体检发现异常项目、发现时间、住院要求。例如,主诉可以写为“体检发现血液黏稠度增高1个月,要求住院输液治疗”。如曾经有血液黏稠度增高等化验异常经治疗已接近正常,要求住院输液预防保健性治疗,主诉可以写成“曾有血液黏稠度增高病史,要求住院输液治疗”。
4.术后继续治疗 肿瘤患者手术治疗后,医生都会要求患者定期住院接受药物治疗,以巩固和保证手术治疗效果。如患者因食管癌做过手术,医生嘱其术后半月来院化疗,手术后患者吞咽困难等症状已不复存在,当然也没有必要再写入主诉,可以写成“食管癌术后半月,遵医嘱来院化疗”。手术后定期住院化疗的患者写明手术、手术后时间、第几次住院、住院需求。如“食管癌术后半年,第3次住院化疗”等。只要能说明患者状态,如病名、手术部位、时间、治疗需求即可。
5.后续治疗性需求 临床医生在处理某些疾病时,有时会分两步走,先用某种方法或材料对疾病进行处理,等病情恢复或稳定后再取出材料和恢复机体原有的生理状态。例如,股骨骨折的患者,第一次住院是施行股骨内固定手术。手术后病情稳定休养1年左右,医生或患者自己要求拆除固定物再次住院,拔钉是内固定手术的后续治疗。此时患者伤口已经愈合,没有不适症状,主诉可以写成“股骨干骨折内固定手术后1年,取内固定物”。再如,颅脑外伤形成脑疝时,医生手术清除病变组织或血肿后,为了减压,硬脑膜不缝合,骨瓣去掉,皮肤缝合,待病情稳定半年后再入院行颅骨修补术,第二次住院的主诉可以写成“外伤手术后颅骨缺损6个月,要求行修补手术”。由于后续治疗性需求还有很多,在此不能全部列举,书写这种主诉的前提是第一次住院已将患者的原发病治愈,患者没有因原发病引起的不适主诉,是为取出或改变医疗需要性状态而住院恢复患者正常生理状态为目的。此时主诉没有症状或体征,只有治疗后状态和住院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