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的辨证意义的规范
2025年08月10日
三、症的辨证意义的规范
症是辨证的前提与依据,有关症的辨证学意义是症的规范化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临床实际来看,症与证之间不是一一对应的简单关系,一个症往往与多个证有关,而且与相关证之间关联程度也不同。例如,一个症在甲证中属于主要症状,在乙证属于次要症状,也就是症与证之间的关系有主次和不同权重之分。过去中医对于症、证间关系的确立主要是依据古代文献的记载及个人的临床经验,而且多侧重症与证之间定性关系的论述,忽略定量关系的描述,因此使得症与证之间关系的描述比较模糊。从20世纪80年代计算机中医专家系统和辨证论治系统研究伊始,人们在症的辨证意义方面研究中,不仅探讨每一症状与哪些证有关,而且还开展了各个症状与证诊断之间计量关系的研究(即每一症状在不同证诊断中的贡献度)。如朱文锋教授采用“加权求和浮动阈值运算”,以100作为病、证的诊断阈值,根据文献记载和医生的经验来计算每一症状的贡献度,如“痛经”在肝、气滞、血瘀、寒、少腹、胞宫中的贡献度分别为21、20、20、20、45、4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