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2026年02月26日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合同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不同,一份成立的合同如果不想被宣告无效,还需要合同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其生效还需要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生效要件。因此可以说,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而合同的效力则是国家通过法律对合同给出的评价。(https://www.daowen.com)
正是由于成立和生效的不同,法律对这两个阶段的保护也有所区别。合同成立但被宣告无效时,可以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时,因履行义务尚未产生从而不存在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并生效时,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排斥缔约过失责任的存在。由此可见,在合同仅仅是成立时,法律所能够提供的保护仅限于所谓的法律约束力,就是说,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5) 否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依照对方当事人的请求,使其重新回到受合同约束的状态或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在合同成立并生效时,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