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对于个人合伙,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事务,对合伙财产统一管理、使用,合伙人对合伙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当合伙事务完成,合伙人关系即归于消灭,合伙契约宣告终止。即使在债权债务尚未清算时,合伙人也有权要求分割合伙财产,分割合伙财产并不会侵犯债权人的权益。《民法典》第978条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后,合伙财产在支付因终止而产生的费用以及清偿合伙债务后有剩余的,依据本法第九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分配。”只有在合伙财产清算后有剩余的,合伙人才有权请求分割财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