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适用】

【对照适用】

与原《合同法》第347条规定相比,本条规定主要作了如下修改:(1)第1款增加了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的义务;(2)增加了第2款,当事人承担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中的保密义务,不影响许可人申请专利的权利,当事人对此也可以另行约定。这一规定源于我国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已失效,法释〔2004〕20号)第29条第1款的规定。从鼓励技术公开和推广利用的角度,原则上应赋予许可人申请专利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