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图示

【要义精解】

本条属于准用性规范。

生活用水、天然气、热力等,与电力一样,均属于公共产品,为企业、居民、机关事业单位等日常必需。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与供电合同具有很大的同质性,主要的不同在于标的物。为此,特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