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图示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声明义务的规定。(https://www.daowen.com)

保管物因性质、种类、贵重程度等方面的不同,在保管上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也不尽相同。相比一般物品,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保管要求更高,需要保管人尽较高的注意义务。为了保管人能够更好地履行注意义务,本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声明的内容是保管物的性质及数量,保管人在验收后进行保管或者以封存的方式进行保管。寄存人的声明可以在保管合同中注明,也可以在保管凭证中注明,还可以是其他能够使保管人知晓保管物种类、性质的方式。

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按照一般物品寄存,或者混杂于一般物品之中未声明的,如果毁损、灭失或与其他一般物品一并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用按照该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只要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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