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供用电合同内容的规定,条文本身不属于规范,其功能在于指引和参照。

《电力法》第35条规定:“本法所称电价,是指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电网间的互供电价、电网销售电价。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

根据《电力法》第41条、第43条规定,国家实行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分类标准和分时办法由国务院确定。对同一电网内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用电类别的用户,执行相同的电价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供电企业不得擅自变更电价。(https://www.daowen.com)

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指的是用户享有所有权的供用电设施的维护,如电表、电线等,供电人享有所有权的线路、供电设施的维护,自应由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