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是关于客运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
客运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其成立时间的规则应受到《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成立时间一般条款的规定,但客运合同又具有其特殊性。客运合同很多情况下是通过格式合同予以缔约的,这种缔约的过程中往往并不存在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具体协商。往往由承运人所制作公布的客票、价目表和班次时刻表等间接或者直接地构成合同内容,但是否构成合同的内容,以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作为合同成立的标志。(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