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勘察人、设计人违约责任的规定。

勘察合同生效后,勘察人应依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约定的时间提供勘察文件,勘察人未按时提交文件的,构成迟延履行;致拖延工期,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勘察人虽按时提交勘察文件,但文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继续完善勘察文件,不能完善的或者经完善后质量仍不达标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勘察费,勘察人还要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完善后的文件质量未完全达到约定标准,发包人愿意接受的,发包人有权减少报酬。(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