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知道或应当知道获益无法律根据的得利人苛以加重的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旨在发挥法律的行为规范功能,引导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的合法性。我国《民法典》既有立法规定了恶意得利人返还所得利益与赔偿损失的责任,未对利息返还予以规定。
(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