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评析】

【案例评析】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原告与四被告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约定四被告提供画作,由原告举办画展并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画作。举办画展的费用等因原告举证不能,认定为双方未作约定。因此,原告举办画展所支出的费用等应由其自行负担。(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