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义精解】
本条是关于技术合同的内容和主要条款的规定。
技术合同的内容与条款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体现,也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依据。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与条款。为了提示和引导当事人规范地签订技术合同,减少事后争议,本条对技术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作出了规定和列举,以方便当事人具体、明确地约定合同内容。
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技术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1)项目的名称。当事人宜在合同中明确涉及的技术项目的正式名称。(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当事人宜在合同中明确技术标的内容、范围、指标要求等。(3)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当事人宜对技术合同的履行计划、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进行约定。(4)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当事人宜在合同中对涉及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责任等进行约定,以保护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或者维护国家安全。(5)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当事人宜在合同中对可能产生的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收益分配方法进行约定,以减少日后的争议纠纷。(6)验收标准和方法。当事人宜在合同中载明技术合同的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办法等事项。(7)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当事人宜在合同中明确关键性名词术语和简化符号的含义和解释,以避免因名词和术语的理解不同而发生争议。这些条款作为指导性条款,不要求当事人订立技术合同时全部采用,也不妨碍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权利义务。(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还应当遵循《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