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适用】

【对照适用】

本条与原《合同法》第120条相比,吸收了《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0条的部分内容,增加了第2款关于与有过失的规定,即“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从而使得在非违约方对损失的发生具有过错时,双方违约责任的分担问题具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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